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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请律师要告假冒者       ★★★
金庸请律师要告假冒者
副标题:金庸请律师要告假冒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大侠”金庸遇到一件怪事:自己不会上网,而自己的“博客专栏”却已经开设了近一个月。昨日,金庸对此发表严正声明,目前在博客网上署他名字的文章都是别人冒充的,他将对盗用他笔名者进行法律诉讼。

博客专栏 全是金庸口吻

记者昨天在博客网上看到,所谓的“金庸”博客是今年3月29日开设的。在博客的开篇写到:“我很感激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和我小说的关注,大家给我的太多,我回报的却太少,很对不起大家。新浪网的朋友早就给我说,是否可以在新浪开个blog,首先说我没时间,其次我对这些很前卫的东西一向不是很感兴趣。而且我也想,如果开了不天天写下去,就对大家很不敬了。”从开博到现在,“金庸”已经写了10余篇博文,最新一篇是4月11日写的。这些博文中有回复别人对他批评的,但主要是贴了自己《念奴娇》和《新越女剑》的两篇作品。

这个博客也遭到了部分网民的质疑。有意思的是,这个“金庸”还专门写博文回复了这种质疑,“假作真时真亦假嘛,我在这里只是想约几个知己朋友谈天讨论些历史问题罢了。”

金庸回应 进行法律诉讼

昨日,金庸在新浪博客频道发表《声明》。“本人不会使用电脑,向来不曾在网站与人交流。目前正在学习电脑中,大概一两年内不会在网站上与人通讯。博客网上的博客站,是别人冒名替我写的,这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决不是我的学生。”他表示他决不相信他自己的学生会在不得我同意和授权之下盗用我的笔名写“博客”。

金庸还表示:“博客网上发表的文字我这次是第一次见到,什么‘昆仑奴’‘玄武门之变’等等都不是我写的。我的学问和文字虽不好,却还不至于差到这样。……我已委托律师,对盗用我笔名,自称是我学生的人进行法律诉讼。”

网站表态 做了大量求证

记者就此联系到博客网的市场总监司南,他表示:“金庸先生是广大读者也是博客网友尊敬的前辈作家,博客网出现的‘冒名顶替’作品,我们做了大量的求证工作,期望读书界以及文化界的同仁予以证实或证伪,这也符合博客自由、开放、分享的特质。”

这就是说,博客网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个金庸是真是假。司南表示:“金庸伪作并非第一次也绝非最后一次,出现在图书或网络中,博客网很高兴金庸先生重视此事并予以声明,这也说明了博客体现的力量。博客网不会成为袒护名人的贞洁堂,我们更注重草根的原生态。”
文章录入:HBctong    责任编辑:HBc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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